女子租80多个相机卖掉租豪华小区 诈骗罪获刑二年

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没有工作的女青年菲菲在二手平台租赁相机,再将相机送到回收店变现,拿着钱租住豪华小区,挥霍一空。3月26日,菲菲在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北京]女子租80多个相机卖掉租豪华小区

在法庭上,菲菲供述了她的犯罪动机:“我之前为了看演唱会租了一部相机,弄丢了没钱赔,就想再租相机卖出去填窟窿。”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后,她在网上不停地寻找出租人。去年10月7日,菲菲看到大学生小楠在二手平台上出租一台富士相机,押金2000元,日租金80元。她请求只支付1000元押金,并发送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和自拍视频以证明身份真实。小楠因此放松了警惕,仅收了1000元押金和200元租赁费用,便将价值上万元的相机和镜头给了菲菲。

两天后,菲菲告诉小楠相机丢失,表示要再找找又拖延了半个月,之后断绝联系。小楠只得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发现,像小楠这样的受害人不在少数,大家甚至组建了维权群。由于身份证信息真实,警方很快找到了菲菲,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据菲菲交代,她每月花费都在5000元以上,还在门头沟租了一套月租金8000多元的房子。在2025年6月至10月间,她在多个城市作案,寄给回收店的相机多达80多个。家人虽然陆续帮她还了一些钱,但终究无法填补越来越大的“窟窿”。

西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经司法机关认定的受害者有19名,涉案金额8万余元。在庭审中,菲菲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她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向所有被害人道歉,承诺会努力赔偿损失。最终,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菲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

检察官张蕾提醒公众,身份证件只是一个人身份信息的载体,而非“信誉保证”。即便根据身份信息能找到骗子,也很可能会面临对方无力偿还的困境。法官张冰洁也提示,在租赁交易中不能仅凭对方出示身份证就放松警惕,务必事前综合评估对方的交易信用与履约保障;出租贵重物品时应收取足额押金,确保押金能够覆盖可能的损失;交易过程务必留痕,妥善保存关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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