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迁他人祖坟被判赔偿4万余元 引发广泛关注

陕西旬阳法院办结了一起因私迁别家祖坟引发的典型案件。被告人王某认为张家祖坟影响自家风水,私自将对方祖坟迁走,并未告知张家新的安葬地址。双方协商未果后,张家人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张家损失4万余元。

男子私迁他人祖坟被判赔偿4万余元

王某收到判决书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家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拒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采取拘留措施。拘留结束后,王某在其亲友的帮助下,向张家人支付了4万余元的赔偿。

律师指出,此案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价值与普法教育意义,是基层处理民俗类民事纠纷的典型范例。据张家人介绍,其祖坟位于旬阳庙岭火车站上方,共有三棺坟。2016年,因316国道扩宽工程,张家的这三棺祖坟被迁移至旬阳李家台村七组的胡家洼白土梁。

2023年3月11日,张家人前往白土梁上坟,发现祖坟被夷为平地,悲愤不已,不知三棺坟的去向,更担心祖辈的骸骨遭到破坏。经打听,他们得知祖坟被王某迁移到了胡家洼火树梁。当天,王某承认了私自迁坟一事,同意赔偿张家精神损失费3万元,并将三棺坟的骸骨迁回白土梁原址,承担相关费用。王某因暂时无钱支付赔偿,向张家打了欠条,承诺15天内付清。事后,王某并未履约。无奈之下,张家人报案,警方介入调查。2024年8月25日,张家人请工人将祖坟迁回白土梁原址。

其间,原告张家人以自家祖坟遭到非法侵害、损毁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回迁坟墓修复费。王某辩称,张家的三棺祖坟从316国道迁至白土梁,白土梁在集体土地上,任何人都无权在此建坟。他还提到,张家人将祖坟从火树梁迁回白土梁时,距离原来的坟墓位置有5米左右,向被告的房屋中心移动了5米左右,这是欺负人。此外,他认为原告提出的各项费用过高,是敲诈勒索,且被告是被迫在3万元欠条上签的字。原告将坟地建在被告门前,对被告影响极大。

判决书载明,原告回迁坟墓使用的风水费用涉及封建迷信,背离公序良俗和社会文明风尚,法院不予认定。其余合理费用,法院酌情予以支持。法院认为,祖坟既承载着祖先的尊严,也是后人的精神寄托,被告王某擅自迁移原告张家人的祖坟,确实对原告祖坟造成了侵扰,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亦造成了死者亲属的心理不安;关于物质损失,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认定迁坟费用35141元,被告应予赔偿;关于精神损失,综合案情,考虑被告的主观过错、原告精神受损害程度、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每人1000元,合计7000元。

法院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出裁判,明确界定:即便自然人死亡,其遗体、祖坟所承载的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迁移、损毁他人祖坟,属于明确的民事侵权行为,需承担物质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不仅妥善化解了民间坟地纠纷,还在乡风民俗、法律边界、公序良俗、执行威慑等层面具备极强的现实指导价值与普法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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