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同居8年,分手女子给5万分手费,男子起诉女方还37万
姐弟恋同居八年分手后,女方给五万分手费,男方索要三十七万生活费未果
58岁的张女士和小她14岁的男友谈了八年恋爱,这事一传出来,身边不少人都摇头。
分手的时候,女方主动给了五万块分手费,想着好聚好散。
没想到转过身,男方直接跑法院起诉张女士,要她把恋爱期间的三十七万块钱都还回来。
这事闹得不小,张女士说,钱都是用在两个人的日常开销里,吃饭、买菜、家里水电这些每个月都有账单。
男方这几年一直住在她家里,家务活都是张女士在操心,生病住院那段时间,张女士还给男方留过生活费。
身边亲戚朋友都觉得有点看不懂,说要是这么算账,以后谁还敢同居恋爱。

今年在广东也有一对情侣分手,男的提出要退还前几年约会花掉的钱,还列了一张清单,从喝奶茶到看电影一条条计较。
有网友说“谈恋爱还要给收据,太离谱了”,另一个评论是“这要是都能要回来,恋爱还怎么谈”。
其实仔细一想,八年时间,男方要是自己在外面住,光租房吃饭早就不止这些花销。
很多人觉得,感情结束了就该各走各的路,非要回头翻旧账,容易让人心寒。
前阵子有个话题讨论挺热,说现在有些人宁愿单着,也不想去碰感情,就是怕遇到这种分手后还算账的。
那男方最后也没去法院出庭,案子就这么撤了,分手费女方也给了,日子也算是彻底断了。
大家对这种分手后讨要生活费的事怎么看?
是不是以后还得签个协议,恋爱也得明算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