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女子去世留下600万元遗产 居委会申请指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独身女子去世留下600万元遗产 居委会申请指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邓女士是上海市徐汇区的一名独身女子,近日突发脑梗。由于她的父母已经去世,且没有配偶和子女,在这种情况下,临时监护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徐汇区民政局迅速明确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邓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但最终因抢救无效逝世。她账户里留有近6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因生前未留下遗嘱,当地居委会向法院申请指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3月31日,该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邓女士租住在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的一个小区,今年二月突然发病,昏倒在出租屋内。房东和当地居委会一起将她送到医院,经诊断为二次脑梗。由于邓女士无亲属,医院救治工作面临无人签字的困境。为此,当地民政部门迅速指定邓女士户籍所在地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作为其临时监护人。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于3月5日出具了该区首份“临时监护人”公证书,正式确认印象旭辉居委会的临时监护人身份。
拿到公证书后,居委会立即指定专人负责邓女士的救治事宜,包括与医院对接沟通救治方案、聘请护工照料生活,并对救治中的每一笔开支进行详细记录。尽管有了公证书,后续相关事宜的办理仍面临不少阻碍,如补交社保、查询银行账户等。
为了彻底解决监护权责问题,保障邓女士的合法权益,印象旭辉居委会随后向法院提交了成为“指定监护人”的申请。3月11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正式指定该居委会为邓女士的指定监护人,为其后续救治、照料等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邓女士离世后,华泾镇印象旭辉居民委员会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3月31日下午,法庭上,居委会出示证据证明邓女士离世时没有法定继承人,法院当庭宣判,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
担任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后,民政局将依法依规处理邓女士的遗产及债权债务问题。他们将向社会公告,表明已担任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并查明其遗产清单,处理相关债权债务问题。
邓女士的经历引发了公众对独身人士突发重病及遗产处理的关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建芬表示,独身人士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两种路径指定监护人:一是选取信任的亲友或专业第三方机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医疗决策、人身照顾、财产管理等方面的权限;二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列明自己的财产清单,做好遗产管理人指定等相关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