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92度温泉水二级烫伤酒店拒赔 酒店冷漠态度引众怒

老人被92度温泉水二级烫伤酒店拒赔 酒店冷漠态度引众怒。近日,广东一名女子称其父亲在通过携程预订入住广东河源御临门温泉度假村时,被92度温泉水烫伤,导致身体近20%面积二度烫伤。事发原因是酒店热水温度过高、排水孔全部损坏,且酒店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家属与酒店交涉时,工作人员甚至怒吼反问家属“你没责任吗?”面对家属的维权诉求,酒店方强硬要求走司法程序。该女子表示会持续整理发布相关证据,为父亲维权。

老人被92度温泉水二级烫伤酒店拒赔

老人花费2560元入住该酒店,却在房间的露天温泉池遭遇了“开水级”烫伤——水温高达92度,烫伤面积达20%,达到二级烫伤程度。更令人愤怒的是酒店方的态度。面对家属的维权诉求,工作人员不仅没有道歉和垫付医疗费,反而推卸责任,这种冷漠和傲慢让本已身心受创的受害者家庭雪上加霜。

老人被92度温泉水二级烫伤酒店拒赔 酒店冷漠态度引众怒

3月3日当天,周女士的父亲在酒店房间的露天温泉池放水准备泡温泉。池边没有任何水温标注和提示,老人完全不知道即将流出的是92度的高温水。恰逢下雨,池水很快溢出。更危险的是,池外的8个排水孔全部堵塞,积水与台面齐平,险些淹入卧室。老人见状急忙上前关闭水龙头,但因地面高温烫脚且湿滑,瞬间摔倒在高温积水区域。手肘、脚、腿部等多处被当场烫掉皮,老人慌乱中用肘部爬行脱困。家属因水温过高无法立即靠近,最终用毛巾将老人拉出后送医。经医院诊断,老人为二级烫伤,烫伤面积达20%,医疗费已花费3万余元,后续仍需康复治疗。

老人被92度温泉水二级烫伤酒店拒赔 酒店冷漠态度引众怒

涉事酒店存在多重失职。一方面,安全保障义务严重缺失。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酒店未在温泉池边标注水温警示,排水系统全部堵塞未及时维修,明显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另一方面,酒店的应急处理能力为零甚至是负数。事发后,酒店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甚至连基本的急救工具都没有准备。也就是说,在消费者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酒店选择了冷漠旁观。

此外,酒店事后态度恶劣至极。不仅不道歉、不垫付医疗费,反而将责任推给老人和家属,称“摔倒肯定是他自己腿脚不好”“你们自己没看住是你们的问题”。这种逻辑进一步暴露了酒店管理层的极度不负责任。据了解,当地御临门温泉自流水温确实在86-92℃之间,但问题在于,源头水温高也不是可以直接使用的。正常的温泉经营应该通过兑冷水等方式将水温调节到适宜泡浴的温度,通常在38-42℃之间。直接将92度高温水输送到客房温泉池,无异于将开水管道接入浴室,这是极其危险的操作。

更讽刺的是,酒店在宣传中自称“按国家AAAA标准规划”,却连最基本的安全警示都没有。这种“认证温泉”与“开水烫伤”之间的强烈反差,让人不禁质疑所谓的行业标准到底在执行什么。面对这样的酒店,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酒店方强硬要求“走司法程序”,明显是在利用司法程序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消耗来逼迫消费者放弃维权。当事人现在不得不在网上闹大,不然只怕酒店根本没啥压力。

近年来,温泉烫伤事故并非孤例,这个行业明显需要建立更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制水温提示、定期安全检查、全员应急培训、完善保险机制等都是可以优化的方向。本案不仅是当事人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对整个服务行业的警钟。当商家将利润置于安全之上,把“顾客至上”异化成“推责至上”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温泉本该是一个放松身心的场所,不该是一处危险致命的陷阱。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肃查处此事,早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该行业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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