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长期吃315曝光鸡爪多次便血 涉事企业违规使用双氧水
网红鸡爪被标榜为“追剧必备”、“下酒神器”,然而,这些产品背后隐藏着令人作呕的秘密。在315晚会上,央视曝光了川渝地区多家网红鸡爪企业的不法行为,让无数消费者感到震惊。

一位网友发现自己长期食用的网红鸡爪正是此次曝光的问题产品。他曾在食用期间多次出现便血症状,这让他后怕不已。除了曝光和处罚,受害者们凭借手中的购买记录能否向厂家和商家索赔,以及能赔多少钱,也成为关注焦点。

涉事企业包括蜀福香食品、重庆曾巧食品等,其合作的成都明扬食品加工车间环境恶劣。工作人员无需健康证、不消毒就能随意进出,车间里臭气弥漫,地面淤积污水,设备油污厚重。大量鸡爪裸露堆放在脏污的地面上,被工人踩踏、与扫帚铁锹混放后,仍被随手捡回继续加工,毫无食品安全意识。

更严重的是,这些鸡爪之所以能以白净诱人的外观热销,是因为违规使用双氧水(过氧化氢)。记者在涉事企业车间发现了大量无标识或明确标注过氧化氢的蓝色包装桶,工厂人员直言这种化学物质让鸡爪“脱胎换骨”。双氧水是强氧化剂,长期食用会损伤口腔黏膜、肝肾功能,超剂量食用甚至危及生命。生产线工人对此心知肚明,坦言自己从不食用,还劝诫记者不要吃。

随着事件发酵,受害者陆续现身发声。有人网购过十几盒涉事鸡爪,食用期间多次便血,停止食用后症状消失。有人长期当作零食,如今想起自己吃的是“毒鸡爪”,整夜难安。食品安全大于天,涉事工厂用这种方式“生产”零食已经突破底线。如果只是曝光、处罚就完事儿,那就太便宜他们了。

真正受到直接伤害的是成千上万的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消费者因个人或家庭生活消费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只要有购买记录,就能证明买卖关系成立,有权向生产者或经营者索赔。此次涉事鸡爪工厂已经违反多项法律规定,违规使用双氧水漂白,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204)》,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环境脏乱、原料被污染,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涉案食品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只要受害者能提供购买记录,证明自己购买的是涉事企业生产的网红鸡爪,就具备了索赔的核心条件。赔偿金额主要分两部分:损失赔偿和惩罚性赔偿。损失赔偿即消费者购买鸡爪的实际价款,商家需全额退还购买费用。惩罚性赔偿是对涉事企业的严厉惩戒,也是对消费者的补偿。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例如,若消费者购买涉事鸡爪花费80元,那么除了退还80元货款,还能获得1000元惩罚性赔偿。若购买花费150元,就能获得1500元惩罚性赔偿,加上150元货款,总计可索赔1650元。如果因食用问题鸡爪出现便血、腹痛等身体不适,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还可额外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买过这些鸡爪的消费者可直接联系购买平台或商家协商,要求退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购买记录等证据依法维权。相关部门应主动提供相应协助,保障反馈及理赔渠道畅通。提振消费最重要的是提高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赚钱不累,花钱放心,消费根本不需要提振,大家自然会主动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