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厉打击婚托婚骗行为 治理高额彩礼乱象
近年来,高额彩礼问题持续受到公众关注。部分地方的彩礼不断上涨,花样翻新,不仅成为不少家庭的沉重负担,还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2024年3月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法报告提出,要持续推动治理高额彩礼,规制借婚姻索取财物和婚介机构不当牟利,严惩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的行为。

相关部门及各地加大了对高额彩礼的综合治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天价彩礼”也衍生出新形式,如购房款、购车款等,这些新形式给司法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并陆续发布了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针对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彩礼怎么算”“哪些能退”等问题给出了裁判指引。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针对近年来以婚恋为名诈骗彩礼钱财的案件频发,将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婚托婚骗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婚骗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全国法院“一张网”,及时掌握某一当事人的相关联案件,发现和识别婚骗行为线索,筑牢防范婚骗的司法防线。
当前,涉彩礼纠纷案件整体态势稳定,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包括彩礼给付形式、给付方式进一步多样化,对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存在模糊认识等。部分地区在婚前会根据子女生活需要给付大额购车款、购房款等。彩礼给付方和彩礼接收方对上述款项的性质、应否返还存在认知差异,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
司法实践中,区分彩礼与恋爱中的赠与行为的核心要素在于是否是按照当地习俗以婚姻为目的给付该财物。具体的判断标准包括:当地对彩礼范围有无约定俗成的范围和名目;给付时间是否临近婚礼、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节点;一次性给付还是小额、多次给付;给付与接收主体情况等。因为各地习俗不同,当事人间也可能对此有约定,因此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和认定。
近年来,一些婚恋机构通过“精准匹配”“资源优质”“成功率高”“闪婚”等话术,利用单身青年对婚恋的焦虑心理,诱导支付高额费用,男女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往往导致婚姻失败。从司法视角看,这类行为属于中介合同性质,婚介机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中的案例三对消费者维权给予了较为具体的指引,明确婚介机构以提供“闪婚”服务为名收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当事人主张返还高额服务费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婚介机构履行合同情况、当事人离婚原因等因素,认定具体返还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自2023年12月以来,已经公布了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移风易俗的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期盼要求,并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典型案例中针对具体案情确定的返还比例,可以直观、生动地释明人民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的考量依据,加深人民群众对司法解释的理解。
近年来,“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地方仍不断开发出新手段,给“天价彩礼”套上新马甲。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将治理高额彩礼工作融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的优势,促推当地移风易俗。同时,强化部门间协作,助推形成治理高额彩礼的工作合力。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农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多份工作文件、召开多次专项会议,加强农村文明建设,推动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联合多家主流媒体深度报道,以案说法,推进婚俗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