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和53岁未婚女儿同患老年痴呆 生活无法自理引发关注

老人和53岁未婚女儿同患老年痴呆 生活无法自理引发关注!母女俩同患阿尔茨海默症,身背百万房贷,唯一监护人还突然失联。她们的日常起居该由谁来保障?

老人和53岁未婚女儿同患老年痴呆

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家住上海普陀区的吴阿姨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女儿王女士为了照顾母亲搬来和她一起居住,并请了居家保姆闻阿姨一同照顾母亲。然而,到了2021年,王女士也开始智力衰退;2023年,她也被确诊患上同一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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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阿姨196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退休前为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家中共有兄弟姐妹七人,她排行老大。而女儿王女士则是硕士毕业,此前在某知名金融机构工作,至今未婚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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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母女俩的生活不仅均无法自理,且已无法正常交流。王女士还存在排斥肢体接触、时不时大喊大叫的情况。闻阿姨不仅要负责母女俩的一日三餐,还要负责她们的个人卫生和大小便护理。随着病情恶化,闻阿姨愈发有心无力。更糟糕的是,母女俩的法定监护人是定居在加拿大的大女儿,但从2025年4月起,这位大女儿突然失联。吴阿姨的两个妹妹都住在安徽蚌埠,而且年事已高,只能自愿放弃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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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闻阿姨陷入难题之际,吴阿姨和王女士所在的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花园居委会向法院申请担任这对母女的监护人。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这对母女还背着百万元房贷。两人的退休工资合计有两万多元,但每个月要还一万多的房贷,再扣除保姆的六千元工资,家庭收支只能勉强持平。这意味着,母女二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权益都面临无人管护、可能遭受损害的风险。

经过审理,普陀区人民法院宣告吴阿姨、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吴阿姨、王女士的监护人。目前,吴阿姨母女的亲友与居委达成一致,准备找一个可以满足她们生活、医疗、财产需求的第三方监护机构,确保她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都能得到保护。居委会也表示,会和相关人员沟通,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作出合理的监护方案。

类似情况如今并不少见,虽然有居委会愿意上前一步进行托底,但这种兜底责任往往最后很难真正落实。如何从立法层面对此类孤寡人士进行保障,确立一套有效的救济机制,明确操作规范,细化执行流程,才能让更多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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