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大对利用AI诈骗的打击力度 全链条监管亟待加强

建议加大对利用AI诈骗的打击力度 全链条监管亟待加强。过去一年,三类事件频繁引发舆论关注:逼真的深度伪造技术被用于诈骗,东南亚电诈园区的“杀猪盘”产业链让人不寒而栗,个人信息被“开盒”后引发的网络暴力持续升级。这些现象背后反映出技术门槛不断降低、犯罪链条日益产业化,打击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建议加大对利用AI诈骗的打击力度

针对新型犯罪现象的司法应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汪斌表示,AI换脸类诈骗不仅是财产侵害问题,更可能冲击社会的基础信任结构。除了加强惩罚,他还建议从技术研发备案、强制嵌入水印标识等全链条、多层面进一步防范遏制此类诈骗的蔓延。AI技术还被部分自媒体用于网络谣言,部分直播间成为谣言“高发地”。开盒式的网暴严重损害公民权利,最高法已经有所关注。

建议加大对利用AI诈骗的打击力度 全链条监管亟待加强

关于跨境电诈,过去一年针对中缅边境电诈园区的集中打击取得显著效果——大量窝点被摧毁、核心人员被严惩,近三年审结的电信诈骗案件逐年上升。不过,部分犯罪集团出现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转移的苗头,刑事打击仍面临新的挑战。

AI换脸、AI谣言等滥用现象升级。汪斌指出,利用AI换脸、拟声等“深度合成”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已有出现,此类犯罪手段迷惑性与欺骗性强,受害者难以察觉并容易上当受骗。一旦被不法分子恶意滥用,“眼见为实”的传统认知将被打破,冲击社会信任体系,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利用“深度合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人民法院会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进行反诈提示,建议从技术研发备案、强制嵌入水印标识分级管理、监测溯源封堵非法传播渠道等方面强化技术层面的全链条监管。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开盒”的方式散布,有的直接对被害人谩骂侮辱、造谣诽谤,有的引导网民对被害人进行骚扰、攻击,甚至将网络暴力带进现实生活中。“开盒”背后有庞大的黑灰产业链,严重损害公民权利,践踏公序良俗,扰乱网络秩序。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力有效从严打击“开盒”式网络暴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多项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明确网络侮辱、诽谤构成犯罪的认定标准、公诉条件以及自诉转公诉程序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暴力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有效提升网络暴力治理的有效性和体系性。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实践呈现出新趋势。个人信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信息技术迭代更新,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部分政企、平台对信息数据管理不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益突出,外部人员与“行业内鬼”勾结形成窃取、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链条。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其关联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不断提升打击治理质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提供了法律支撑。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社会治理效能,通过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行业治理,完善刑事、民事一体化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机制,共同推进犯罪预防和源头治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数量、犯罪组织模式等方面呈现新趋势。近三年来,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和判处的被告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明显低于前两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近期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看,呈现境外犯罪组织集团化、黑灰产犯罪境外化、线上线下协同配合化等特点。针对上述新情况新特点,人民法院着力提升打击质效,突出打击重点,从严惩处跨境犯罪及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依法惩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洗钱等上下游关联犯罪,斩断黑灰产帮助链条,促推电诈犯罪全链条防控治理。

东南亚“杀猪盘”电诈园区是社会关注焦点。随着我国国际执法合作不断深入,中缅边境规模化电诈园区已经被彻底铲除,境外一大批电诈窝点被摧毁,一批重大逃犯被缉捕到案并依法严惩,但部分犯罪集团出现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转移的苗头,打击难度持续加大。针对上述突出问题,人民法院综合施策,不断完善法律支撑,坚持依法从严惩处,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打防并重,预防为先,不断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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