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手擀挂面的“手擀”是商标 商标使用引争议
近期,今麦郎手打挂面因“手打”二字为注册商标而引发公众关注。除了“手打”商标外,“手擀”商标也被多家食品企业注册和使用。例如,陈克明食品注册了“陈克明 手擀”商标;白象食品注册了“白象手擀”商标;河北金沙河面业申请注册了“手擀”“金沙河手擀”“赛过妈妈的手擀面”等商标。

在陈克明电商旗舰店搜索发现,目前陈克明手擀挂面正常售卖,包装上有明显的品牌标识。客服表示,手擀属于商标。此前,克明食品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问询时表示,产品名称中使用“手擀”二字,是因为该产品通过特定的机器生产工艺,还原了传统手工擀制挂面特有的筋道爽滑、耐煮不糊汤的经典口感,并非指生产工艺为手工制作。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已注册的商标及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性合规排查,对于可能产生误解的商标及产品名称,将采取规范标识使用方式、优化产品包装设计等措施消除消费者误解。

此前有媒体曝光白象、金沙河等品牌的“手擀”商标问题。尽管在白象和金沙河电商旗舰店未找到“手擀”标识产品,但这类商品并未消失。在白象官网上仍可搜索到优麦“手擀”系列挂面;金沙河相关视频号里也留有“手擀”挂面宣传视频。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商家仍在售卖白象“手擀”挂面、金沙河“手擀”挂面等产品。

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兵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部分商家继续生产、售卖涉嫌违法的商品,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电商卖家也应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电商平台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鉴于相关商家的主观故意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