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孩子的玩具车上路被教育 惊险行为引关注
近日,一段由热心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中,在贵阳市观山湖区数博大道北段路段,一名男子驾驶着一辆红色儿童玩具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玩具车占据了中间行车道,与正常通行的汽车混行在一起。当时道路上车流密集,玩具车体积小、速度慢且无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现场画面十分惊险。

贵阳交警观山湖区大队接到网友举报后迅速展开核查,通过公共视频追踪和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成功锁定并联系到驾驶人李某清。4月10日上午9时,李某清来到观山湖区大队接受处理。经询问核实,李某清因不慎将轿车钥匙遗落在马王庙工地上的作业车辆内,无法正常驾驶私家车出行。为了图方便,他决定驾驶家中孩子的玩具车上路前往金融城附近银行办理业务。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清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表示懊悔,并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文明驾驶,杜绝此类危险行为。最终,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清依法予以处罚。
贵阳交警提醒市民,公路不是游乐场,玩具车不能当作真汽车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或嬉闹。无论是玩具车、平衡车还是电动滑板车,这些工具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具备上路权,不能上道路行驶。儿童玩具车、滑板车、平衡车上路行驶容易处于其他机动车驾驶人的视觉盲区,很难被注意到,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勿让一时的侥幸变成危险的开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