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地安光伏农户多次拉闸后被拘 邻里纠纷引发售后难题
2025年4月,霍先生联系第三方运营安装时的售后人员,对方表示会向公司反映,但后来再联系时,该人员称已辞职。光伏线路经过了邻居家的墙壁,引起邻居不满。

霍先生多次拨打TCL客服电话,但一直没有人联系他。去年4月开始,他和邻居通过拉电闸的方式试图联系售后人员解决问题,但每次拉闸后不久就有人合上电闸,依然没有售后人员联系他们。反复几次后,对方报警称霍先生破坏光伏电站,并不同意警方建议的调解。去年10月,霍先生被警方拘留10天。

霍先生的邻居韩先生也多次拨打光伏公司的客服电话,要求不要在他家的墙壁上走线路,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或解决。韩先生表示,如果问题不解决,他会考虑拆除这些线路。

今年2月,霍先生被光伏公司起诉索赔,对方要求其以18万元回购电站。根据霍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原告文安县合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协议》,并要求霍先生支付电站回收价款及违约金,赔偿电费损失和维修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霍先生辩称,他只是希望通过拉闸方式促使公司出面解决问题,并没有故意破坏设备。他表示,每次拉闸后公司都会重新合上电闸,却不来解决问题。他质疑一年1200元的租金,即使租满25年也只有3万元,现在却要求他花18万元回购电站,这让他难以接受。
合同中规定,出租人不得关停电站、拉闸或对电站进行操作,否则应按账面价值双倍赔偿。此外,合同还规定,若因出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违反合同条款,出租人需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产品并支付违约金。
霍先生希望光伏公司尽快解决他的售后诉求。律师付建认为,光伏公司负有提供售后服务的合同义务,农户拉闸是督促公司解决问题,并非故意破坏电站。回购条款可能属于不合理地加重农户责任的格式条款,农户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此外,农户可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证明光伏公司未履行售后义务违约在先,以此对抗其违约赔偿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