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宾馆脑出血后续 法院驳回家属40万索赔

男子在宾馆脑出血后续 法院驳回家属40万索赔!湖北随州一名陈姓男子出差时在网上预订了一间特价房,花费48.8元。入住后一切正常,傍晚还出去买了点东西,回来后没有再出门。第二天一早,宾馆没有见到他退房,但也没有太在意,毕竟押金才50元,按照行规,客人晚一两个小时退房很正常。

男子在宾馆脑出血后续

直到晚上7点,服务员敲门无人应答,觉得不对劲便报了警。破门而入后发现陈某赤裸着倒在地上,已经昏迷。宾馆立即叫来120急救车将陈某送往医院,诊断为脑出血。经过二十多天的治疗,陈某最终因多器官衰竭去世。法医鉴定结果显示,陈某脑子里有一个海绵状血管瘤,引发病理性脑出血导致死亡。

男子在宾馆脑出血后续 法院驳回家属40万索赔

陈某家属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将宾馆告上法庭,索赔40万元。家属认为,如果宾馆早点发现并及时送医,陈某或许不会去世。同时质疑宾馆是否尽到了安全责任,是否有巡查和及时响应。

男子在宾馆脑出血后续 法院驳回家属40万索赔

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求。理由是:首先,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宾馆设施有问题,陈某的脑出血是自身疾病突然发作所致;其次,按照酒店行业的惯例,客人押了50元钱可以自主决定延迟退房,当晚7点报警虽然比正常退房时间晚了5小时,但这并不构成管理失职或延误救治;最后,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陈某是赤身倒地,推测他在前一晚或当天早上洗澡前后就已经倒下。即使宾馆早上就去敲门,陈某当时很可能已经昏迷。此外,家属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晚几小时送医与陈某死亡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有网友评论说,48.8元的特价房,不能指望宾馆24小时盯着你。宾馆不是医院,服务员也不是医生,他们无法预判一个关着门的房间里,客人是睡着了还是昏迷了。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设施安全、消防到位等,而不是要求宾馆充当私人监护人。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出门在外,自身的健康问题和潜在风险只有自己最清楚。真出了事,能第一时间发现的人往往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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