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衣库回应顾客被控偷窃 店家承认疏忽核查中
在优衣库购物付款一周后,商家竟报警要求核查“是否付款”。4月7日,有顾客反映在安徽合肥某优衣库门店因“摸包、逛店时间长”遭店员指控偷窃,但她已付款并有凭证。此事引发关注。

女子称购物8天后接到警方电话,被询问是否付款。张女士发帖表示,3月28日她在合肥瑶海万达优衣库门店两次进店,第二次与朋友选购了三件衣物并支付了777元。结账后她向店员借用剪刀剪掉吊牌,穿着新衣服离开。

4月4日,正在杭州旅游的张女士接到派出所来电,民警直接询问她当天是否在优衣库付过款。张女士随即提供了付款截图,经警方与店员核实,确认其已付款。事后,张女士致电该门店店长了解报警原因。店长告知是因监控显示她“逛店时间比较长”且“有手摸包的动作”。张女士对此表示不解,认为自己付款过程公开完成,门店在报警前并未完整查看监控。

店家承认疏忽,并表示“出错在哪个环节正在核查”。张女士提供了一张自称系该店店长的私聊记录截图,对方表示店铺每周丢东西太多,员工要承担亏损,报警也是被迫,并提出以50元私了解决此事。优衣库相关区域负责人否认了上述私聊中关于“50元私了”的说法,并介绍了门店常规的报警流程:店员在当日盘点时发现衣物丢失,随后调取货架监控确认是否有顾客涉嫌偷窃,最后才会报警。警方到场查看监控确认有嫌疑后,才会联系当事人。该负责人再次向张女士表达歉意,至于具体差错出在哪个环节,门店正在核查监控。

合肥市龙岗派出所相关民警证实,4月4日确有民警因此事出警,经调查,张女士并无违法行为。针对商铺报案,警方判断依据主要是监控,并须联系当事人核实。联系当事人并非是有罪推断,在法律意义上这是一次例行询问。调查后没有问题,公安系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商家确实在未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报警,客观上存在损害消费者名誉的可能性。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口头道歉能否达到消除影响的效果有待商榷,当事人有权主张书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