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山扫墓却发现母亲的墓不见了 擅自迁移引发纠纷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清明期间,曾氏兄妹去祭扫时发现母亲的坟墓不见了。经报警并会同村委会现场勘查后,得知原墓址已被张三亲人的墓地侵占,其母亲的遗骨被张三擅自迁移至附近他处。曾氏兄妹多次与张三协商沟通,希望将母亲墓地恢复原状,但对方拒不配合。

张三辩称自家原有一座坟墓,与曾氏兄妹母亲的坟墓相邻。在修缮自家坟墓过程中,发现旁边的墓地无人知晓所属,因此自行将其迁移到了其他地方,并妥善移置了骨灰盒,为新址砌砖围护。
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曾氏兄妹遂诉至法院,要求张三支付毁坏墓地经济损失、坟墓重新安置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三赔偿曾氏兄妹经济损失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任何擅自迁移、破坏、侵占或改建墓地的行为,即便“不知情”或“无恶意”,也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