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辉回应梅姨落网 画像高度吻合

广州警方宣布,“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中的关键人物“梅姨”已被抓获。2025年,专案组发现一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她就是“梅姨”。

林宇辉回应梅姨落网

此前,“梅姨”的存在一直未被证实。3月21日,“梅姨”被抓的消息传开后,寻亲家长欧阳国旗表示,他很想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生活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林宇辉回应梅姨落网 画像高度吻合

山东省公安厅首席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曾绘制过“梅姨”的模拟画像。3月21日,他也从寻亲家长处得知“梅姨”被抓的消息。他表示,自己的画像和梅姨本人高度相像,与“梅姨”同居男子曾称相似度达到90%。

林宇辉称,关于梅姨的画像共有三张,公布的有两张。他曾先后于2019年和2023年画过两张梅姨的模拟画像。目击证人描述梅姨约一米五高,体型较胖,脸庞较大,有三角眼,鼻头大,嘴唇厚,说粤语和闽南语,留着中年妇女那种短式头发。第二次更新画像时,考虑到时间流逝,林宇辉调整了画像以反映梅姨可能的变化。

林宇辉表示,警方消息里提到谢某某的特征和“梅姨”高度吻合,这也意味着谢某某本人和画像应该非常相像。对于“梅姨”是否整容的问题,他认为可能性不大,因为年龄较大且整容费用不菲。

得知“梅姨”落网的消息,林宇辉也非常高兴,称一上午已有许多寻亲家长前来道贺。他还表示会尽力帮助那些请求他画出被拐小孩成年画像的家长。

律师刘凯分析,从目前披露的案情看,“梅姨”虽未直接实施拐骗、抢夺儿童行为,但长期从事被拐儿童的收购、转卖及对接买方,已深度嵌入拐卖犯罪链条。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罪属于典型的“链条型犯罪”,拐骗、收买、贩卖、中转等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并列的实行行为。因此,“梅姨”与张维平等人构成分工型共同犯罪。

从作用地位看,“梅姨”在上下游之间起到关键“中转、分销”功能,且具有持续性、职业化特征,司法实践中大概率将其认定为主犯。量刑层面,张维平因拐卖儿童人数多、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极大,被判处死刑。“梅姨”同样涉及多名儿童、作案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恶劣,预计量刑区间在无期徒刑至死刑之间。

是否最终适用死刑,取决于她在犯罪中的地位、是否直接参与暴力拐夺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如实供述、揭发他人犯罪、提供被拐儿童线索等立功或从宽情节。这些因素在司法实践中直接影响具体裁量。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追诉期限为二十年,一般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于本案这种多次实施拐卖行为的情形,应按“连续犯”规则处理,即以最后一次犯罪行为完成之日作为时效起算点。但本案的关键在于是否受时效限制。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对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不受追诉期限限制。“梅姨”长期未被发现、未归案,客观上处于规避侦查状态,通常会被认定为“逃避侦查”。这意味着刑事追诉长期有效,使本案得以跨越二十余年仍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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