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小心!政府采购启动异常低价预警,中标也得重点查 新政策终结低价中标时代

1月21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这标志着“低价中标”将逐渐成为历史。

投标小心!政府采购启动异常低价预警,中标也得重点查

该通知旨在整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内卷式”竞争,构建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主要措施包括:采购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信息、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科学、完整的采购需求,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采购人需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等因素,合理设置采购包;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等费用进行报价,作为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科学合理确定价格、技术、商务等因素的分值和权重;明确审查启动情形,如投标报价低于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等情况需启动审查;审查流程中,供应商需提供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项目价格、市场水平等判断报价合理性;保障与监管方面,采购相关方需为评审委员会获取参考信息提供便利,财政部门加强评审专家指导监管;采购人需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全面核查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重点关注触发异常低价审查后仍中标的供应商;分期实施项目实行分期考核、验收及支付。

新政策在物业招标中将带来显著变化。首先,采购需求将更加专业,基于市场调查形成科学清晰的需求,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这意味着甲方不能再用模糊的描述来打包复杂项目,乙方也不能再靠先低价中标再变更补救来维持利润。其次,低价从“默许”变成“要解释”,当报价低到触发阈值,评审必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解释不过关则直接无效。未来真正能存活的低价将是效率型低价,依靠组织能力、数字化、标准化、供应链优化等方式实现。最后,履约验收被放到更高优先级,采购人要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尤其对触发异常低价审查仍中标的供应商,要重点关注履约承诺和实际履约情况,可采用分期考核、验收和支付方式。

物业服务招投标中,非住业态尤其是公建业态市场最容易陷入同质化价格竞争。近年来,地方财政压力大,预算紧缩但服务要求不减,导致招标简化为“比谁更便宜”。一些地区曾推动集中采购项目执行“低价中标”,以控价提效,但对服务型采购来说,缺乏科学的需求管理和可量化的履约评价体系,这种做法反而会把市场的价格锚点往下拖。物业行业是一门刚性成本很强的生意,人力、社保公积金、设备耗材等成本难以压缩。价格被压到不合理区间时,企业通常会通过减配人力、降低标准或牺牲员工与供应商来应对。

财政部此次整治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给了市场一把尺子、一套程序和一个明确的方向,让竞争回归理性,让价格回到常识。物业行业能否借此走出“低价泥潭”,取决于甲方是否愿意用更专业的方式提出需求并验收履约,以及乙方是否愿意用更扎实的能力创造价值、筑高壁垒。低价可以是策略,但不能成为行业信仰。当物业企业能把服务做出确定性,把价值做厚,把边界说清,把结果交付出来,价格就不再是唯一的答案。这一次,政策已经立起了门槛,接下来要看行业能否共同垒起“价值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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