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4万买二手凶车获赔72万
近日,深圳坪山法院审结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柳某花近24万元买了一辆品牌二手车,合同中商家白纸黑字承诺车辆“无人员受伤、无人命纠纷及相关事故”。然而,购车近一年后,柳某才发现这辆车竟是一辆发生过致人死亡重大事故的“凶车”,还存在全损、核心部件异常记录,维修项目达142条,协商无果后柳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认定,二手车经销商在未核实车况的情况下作出虚假承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欺诈。最终判决支持柳某“退一赔三”的诉求:撤销购车合同,经销商退还购车款239888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71966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