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通报女孩遭殴打不予立案原因 三次冲突被定性为偶发矛盾

此前有报道称,山西原平一名14岁女孩在学校遭遇殴打,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智力退至3岁,激素治疗后体重增至200多斤,现在生活已不能自理。

教体局通报女孩遭殴打不予立案原因

3月15日,原平市教育体育局对此作出回应。2026年3月15日,网络上出现关于北方现代双语学校某学生家长反映“14岁女儿在学校遭殴打重度颅脑损伤智力退至3岁,激素治疗后体重增至200多斤,家长发现伤痕,生活不能自理吃辅食”的舆情。原平市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对事件进行了梳理。

2024年11月29日、11月30日、12月4日,涉事学生张某如与同班同学李某珊、张某淼因打饭排队和上下床铺发生三次冲突。这些冲突都是偶发性的短暂冲突。随后,张某如家长提出外出检查要求,学校安排对方家长陪同去省人民医院和山西医科大第一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2025年1月8日,张某如的母亲杜某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孩子受到欺凌。公安机关调取了学校半年来的监控视频,并向教师、宿舍管理员及本班学生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张某如与其他学生发生过其他冲突或纠纷。根据教室内的视频显示,截至2024年12月13日离校前,张某如的行为均未发现异常。

冲突发生后,张某如的母亲多次到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教体局上访。经过反复沟通,杜某萍于2025年11月28日向原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主动撤诉。据学校提供的材料显示,张某如在2024年9月入校时,因自身患有脑积水与校方签订过《学生因病在校就读安全协议》。

自2024年12月13日离校之后,张某如除外出检查治疗外,一直在家中休养。

在学校冲突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及教体局高度重视,秉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从2024年12月13日开始,学校、市教体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先后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沟通,并派人陪同到上海、北京等地进行检查、治疗、鉴定。期间,学校和市教体局领导及相关人员曾到家中看望。

冲突发生以来,学校为当事人垫付各种费用33万元,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个人为其垫付检查治疗费用11.1万元,共计44.1万元。

根据公安机关反馈,按照相关规定,不符合立案条件。

通过学校、原平市公安局和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的调查核实,这三次冲突属于学生之间偶发的短暂矛盾冲突,不属于欺凌行为。对于精神方面是否受到伤害及伤害程度,需由相关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鉴于张某如目前的状况,在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理之前,学校将积极配合患病学生家长,全力协助家长保证孩子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希望家长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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