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力度坚决打破“一人逃亡、全家得利”迷梦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马岩表示,过去一年里,人民法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腐败犯罪,为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2025年,人民法院在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坚持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全国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2.4%。审结唐仁健、罗保铭等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7件。对于金融、国企、能源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特别是对罪行极其严重的金融“巨蠹”如华融国际控股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形成有力震慑。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买官卖官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受贿后徇私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依法从重判处。
加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治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腐败犯罪。例如,某新农保中心股长阳某长期套取、侵吞养老保险资金1700万余元,大部分赃款被其用于赌博恣意挥霍,对其依法从重判处无期徒刑。此外,还发布了涉“校园餐”、养老服务等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依法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724件,同比上升10.1%。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行贿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协同做好追逃追赃挽损。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充分发挥财产刑功能作用,决不让腐败分子从中获利。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力度,一查到底、一追到底、永不清零。全年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81.4亿元,坚决打破犯罪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依法严惩重点领域腐败犯罪,精准有力有效惩治新型隐性腐败,加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完善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同时,着力锻造过硬审判队伍,提升职务犯罪审判能力水平,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