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楼倒腻子粉3楼厕所返脏水赔16.5万 楼上装修惹祸
新家还未入住,地板先被“淹”了。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例。

李某与王某均是深圳某小区的业主,李某住在3楼,王某住在22楼。2023年5月初,正在李某家中施工的装修工人发现卫生间突然倒返污水,脏水迅速蔓延至全屋,导致家具、地板地砖、墙板等不同程度损坏。
李某立即联系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经排查,主排污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流,污水中含有装修腻子粉泥浆。当时同栋只有22楼王某的房间在装修,物业上楼查看后发现王某屋内装修工人正在打扫腻子粉,且卫生间马桶内残留有尚未冲刷干净的白色污水。物业公司认定是由于王某房间内倾倒大量腻子粉至马桶并用水冲洗,最终导致一楼管道堆积堵塞,污水从李某房屋卫生间地漏溢出蔓延。
事故发生后,李某与物业公司及王某协商赔偿及维修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和物业公司共同赔偿房屋家具及装修损失、房屋维修期间的住宿费用、维权损失等共计19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5月初,李某房间发生返水事故,原因是王某屋内工人将腻子粉倒进卫生间马桶用水冲洗,导致一楼管道堵塞,污水自李某房屋地漏溢出并蔓延,造成李某屋内相关财产损失。法院认为,王某因装修不当导致李某房屋地漏返水存在高度可能性,应向李某赔偿房屋家具及装修损失、房屋受损期间和装修期间的住宿费及维权损失等费用。
关于物业公司的责任,法院认为,在王某房屋装修工作开始前,物业公司已与王某签订协议,明确禁止向下水道倾倒危险物质或将沙土(石)冲洗入管道,并约定施工过程不能危害到施工区域外其他场所的安全稳定。事发前两个月,物业公司对公寓管道进行了疏通,尽到了定期疏通维护的职责且履行了日常巡查。因此,物业公司已尽到必要的管理义务,不应对李某的损失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为处理返水事故,李某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房屋损失进行评估鉴定,得出房屋内部装修损失金额为14万余元。事故发生后,李某不得不另寻房屋居住并支付费用,法院支持其三个月共计1.4万余元的租房费用。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向李某全额支付16.5万余元的赔偿费用,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指出,城市高层住宅中,共有管道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业主对此享有权利,共担义务。共用下水管道一旦被杂物堵塞,不仅影响低楼层住户的财产安全,也关系着邻里和谐与楼栋安全,影响整体居住品质。全体住户需遵守公共道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切勿将装修材料、塑料垃圾等物品倒入排水管道。物业公司要定期维护、清理、检修排水管道,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记录,只有物业与住户共同努力,才能让共有家园少一份“堵心”,多一份舒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