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遭遇信用卡“利息刺客” 高额息费引争议

广东消费者大明查看信用卡账单时发现,尽管他每个月都在按时还钱,但债务却像还不完一样。过去几个月里,他靠“最低还款”周转资金,不经意间累积了1600余元利息。那些已还清的款项仍在被银行持续计息。

消费者遭遇信用卡“利息刺客”

这不是个案。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因“循环计息”问题被消费者频繁投诉。所谓“循环计息”,是信用卡行业通行的计息模式。持卡人若仅偿还最低还款额,银行便对未还部分从消费入账日起按日计息,并持续滚动复利。目前,大部分银行的信用卡按日利率0.05%计息,折算年化约18.25%,一旦长期使用最低还款,实际年化利率极易推高。这被不少消费者称为“利息刺客”。

消费者遭遇信用卡“利息刺客” 高额息费引争议

去年,大明在华南某股份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由于日常消费较多,他经常在还款日选择最低还款,剩余金额则办理分期偿还。但最近他仔细一算发现,短短几个月,他竟累积了987.38元消费利息、668.04元分期利息以及20元违约金,还款总额超过他预期。大明咨询客服后得知,部分已还清的款项仍然被计息。业内将这种计息方式称为“全额计息”。以一笔1万元的消费为例,若持卡人未在还款日全额还清,哪怕只剩200元未还,银行仍会以1万元为基数,从消费入账日起按日计息。

消费者遭遇信用卡“利息刺客” 高额息费引争议

除了全额计息,复利机制也在进一步推高信用卡透支成本。另一位广东消费者腾腾(化名)2022年在某国有大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初始还款金额仅1.8万元。由于连续选择最低还款方式,15个月后,待还款金额增至2.34万元,其中利息及费用合计达5437.4元。银行在计息过程中,将每日产生的万分之五利息、逾期违约金、取现手续费三项费用滚入本金,按月进行复利计息。随着计息基数不断膨胀,到第15个月时,还款金额已从最初的1.8万元增加到了2.34万元。

这种计息方式直接推高了消费者的整体借贷成本。目前,绝大部分银行的信用卡透支利率均按照日利率0.05%计息,折算年化利率约为18.25%,并按月计算复利。一旦消费者长期采用最低还款模式,在复利效应下,实际年化利率极易推高。

与复杂的计息规则相比,银行信用卡的相关信息展示和风险提示并不充分。消费者在选择分期前后,往往难以清晰了解利息构成和计算方式。有受访者提供的截图显示,某信用卡还款页面默认勾选“最低还款额”,仅以小字标注日利率和年化利率,而对复利、全额计息等关键机制只字未提。也有用户反映,信用卡被扣除利息前并未收到明确提醒,等到察觉时,已累积了相当一笔费用。尝试与银行沟通时,发现账单中并未列明具体计算方式,客服人员也常常含糊其辞,甚至对计息规则理解不清。

信用卡计息相关投诉长期居高不下,消费者对利息构成的认知较为模糊,往往是“踩坑”的主要原因。从收费结构来看,信用卡利息主要分为透支利息与违约金两大类,不同银行在计息方式与收费标准上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的理解难度。透支利息是信用卡最基础的收费项目。第一财经记者近期走访发现,包括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在持卡人未全额还款但达到最低还款额要求时,普遍采用循环计息模式。仅有部分大型银行采用差异化的计息方式。例如,工商银行超惠系列信用卡即采用部分计息的方式,若持卡人仅在还款期内偿还部分款项,则按照未还部分计算利息,且对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享透支利息6折优惠。

除透支利息外,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前还足最低还款额时,还将被收取违约金。各家银行的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以平安银行为例,其客服人员介绍,若透支本金低于20元或3美元,违约金按透支本金金额收取;若透支本金超过20元或3美元,则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收费为20元或3美元。而建设银行客服则表示,该行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违约金,按次计费。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情形下,违约金与利息会同时产生,即持卡人既未还足最低还款额,又未全额还款,此时既要按计息规则支付透支利息,还需额外承担违约金。

为缓解短期遗漏带来的利息负担,容时容差机制已在行业内普遍执行。2024年5月3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新版《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2024年修订版)》,倡导银行提供“容时服务”和“容差服务”。多数银行已落实该机制,例如提供还款日后顺延3天的宽限期,以及未还金额在100元以内可视同全额还款的容差政策。

面对外界对“全额计息”“复利循环”模式的质疑,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信用卡这种计息方式为何被银行业普遍遵循?信用卡资深人士董峥指出,目前市面上大多数信用卡都采用全额计息,虽然有改进空间,但在改变之前,用户必须接受和执行。王蓬博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循环计息已是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一方面,银行借此获得稳定收益以覆盖风险和成本;另一方面,也为用户提供了“最低还款”这一灵活选项,满足短期资金周转需求。正是这种双向适配,使得该模式在市场中得以长期存续。

围绕信用卡循环计息,当前市场上的法律争议主要集中在高息费争议和全额计息条款作为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针对复利、违约金等叠加费用过高的问题,法院会结合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项的数额及期限、双方过错程度、银行实际损失等因素进行综合裁量。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将年利率24%作为息费总和(包括利息、复利、违约金等)的保护上限。即便全额计息条款能够纳入合同,作为格式条款,若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银行责任、加重持卡人责任、限制或排除持卡人主要权利的情形,该条款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业内认为,目前改善循环计息领域争议的关键在于强化信息披露。未来优化方向应从三方面入手:一是统一计息标准,仅对未偿还本金部分计息;二是将计息方式和真实年化成本以更直白的方式向用户披露,确保一目了然;三是银行应根据用户信用情况实行差异化定价,在机构经营与用户权益保护之间找到更平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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