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携密件回家 遭亲属偷拍发往境外 八小时外泄密隐患

干部携密件回家 遭亲属偷拍发往境外 八小时外泄密隐患!工作之外的生活场景同样需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部分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对“八小时外”的时间存在误解,认为这段时间属于个人时间,不受保密纪律约束。这种错误认知导致他们在与亲友闲谈时随意谈论国家秘密,甚至擅自出境、瞒报行程,给境外渗透留下可乘之机。这些行为可能埋下重大泄密隐患。

干部携密件回家 遭亲属偷拍发往境外

某单位中层干部张某将三份涉密文件违规带回家中,并在与亲属李某交谈时透露了文件内容,允许其浏览。李某趁机偷拍并将密件信息传输至境外,造成恶劣影响。调查发现,李某受境外势力指使,长期伺机窃取我国涉密文件。最终,李某因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也受到党纪处分并被调离岗位。这反映出张某保密意识严重缺失,对潜在的窃密风险毫无察觉。

康某与周某曾是某国家重点项目实验室的同事,私交甚好。一次闲谈中,周某向康某询问某重点项目情况,康某未加思索便透露了相关信息,并提醒周某不要外泄。然而,周某长期为境外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蓄意向康某打探。事件发生后,康某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周某因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审查起诉。这一案例表明,康某在私人交往中放松警惕,混淆了私交与工作的界限。

某省直单位涉密人员林某在婚假期间持大学期间办理的通行证件和妻子到香港游玩了一天。返岗上班后,林某未主动向单位报告此事。年底,单位在核查干部职工出境情况时才得知林某擅自出境。事后,林某受到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上收其通行证件。这反映了林某对涉密人员出境管理规定的忽视,缺乏必要的保密纪律规矩意识。

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在“八小时外”应增强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牢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坚决杜绝“八小时外”泄密事件。阅读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进行,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回家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在亲友聚会、闲谈或社交平台等非工作场合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不向亲友、同学提供涉密文件资料。涉密人员出境前应履行审批手续,接受行前保密教育,返回后需在10天内报告境外期间相关情况。谨慎与境外人员、机构接触交往,不接受可疑馈赠或邀约,不向境外人员提供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摒弃“八小时外无人监管”的错误思想,做到严守保密纪律,处处守住保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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