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帮人换5万现金被诉欠钱 正义终得伸张

顾客扫码支付5万元后,当时18岁的炒货店老板曹天乐换取现金给了对方。不料过了一个多月,顾客拿着转账记录找上门,说曹天乐欠自己5万元,并将他诉至法院。最终,法院驳回了该顾客的上诉请求。然而,一段时间后,曹天乐再次收到法院传票,对方以不当得利为由重新起诉。近日,曹天乐透露,对方已撤诉,持续一年多的法律维权终于告一段落。

店主帮人换5万现金被诉欠钱

曹天乐在湖南沅江市南大镇开了一家炒货店,主要卖瓜子花生。2024年12月底,常到店里买东西的顾客刘先生提出希望换取5万元现金。曹天乐没有多想,把店里的备用资金给了他。不久后,刘先生又借走5000元现金。两次经济往来均未留下收据或借条,微信转账也未备注资金性质。一个多月后,刘先生拿着转账记录来找曹天乐,称曹天乐欠他5万元,并将他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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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刘某主张曹天乐向其借款5万元,但法院认为双方并未就转账性质进行备注或补充约定,且原告未能提供能证明借贷事实成立的证据。此外,双方相识不足半年,没有频繁的经济往来记录,原告在没有任何债权凭证的情况下,向被告大额借款5万元,不符合日常民间借贷习惯。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刘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益阳市中级法院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店主帮人换5万现金被诉欠钱 正义终得伸张

第二次被起诉时,刘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曹天乐返还借款。庭审中,原告称给付款项时以为是借贷,后来被告否认,所以再次以不当得利起诉。被告律师则表示,原告需换取现金,不存在借贷或不当得利的事实,现金已当场给付。庭审进入尾声时,审判人员表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主持当庭调解,但曹天乐不同意调解。最终,在等待宣判的过程中,刘先生撤诉。

店主帮人换5万现金被诉欠钱 正义终得伸张

经过一年多的官司,曹天乐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背后有很多议论和谣言,使他失去了很多朋友。为了恢复名誉和店铺生意,曹天乐曾自费三四万元在其炒货店附近举行文艺演出,邀请社区居民前往。演出吸引了六七百人观看,曹天乐在开场前简单介绍了自己的遭遇,得到了现场观众的支持。尽管如此,店铺生意并未好转,最终还是关门了。

曹天乐表示,目前他已委托刑事律师,准备对刘先生进行刑事控告,控告其虚假诉讼、捏造事实。他还计划花30万元请全村人免费吃饭,展示刑事立案通知书并澄清真相。对于这次经历,曹天乐提醒广大网友,转账务必慎重,好心帮忙也要守护自己的底线,看清风险。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要理性对待,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法律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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